2013年丽水市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15 18:54:4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报考记者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记者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 新闻写作成绩×60%;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然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审核(网上查询验证)。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等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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