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人,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考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
一、庆元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201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名。
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庆元县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丽水市户籍(含曾有丽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3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丽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庆元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4、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5、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6、部分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附件1;
7、截至2013年4月20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3年4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4月20日至1995年4月20日出生);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庆元县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12年4月29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