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15 12:36:5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面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卫生类限研究生学历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教育类、其他类(不含教练员岗位)和卫生类西医医师(不含限研究生学历岗位)、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其他类教练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卫生类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倍(卫生类限研究生学历岗位按3倍)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依重新面试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分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其中应聘教育类的还要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体检,应聘卫生类的还要参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教育类、基层卫生院、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基层畜牧兽医站、镇街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22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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