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15 12:36:5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应聘教育类的毕业生还需注明是否师范类)、学位证书(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其中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后的两天内(应聘卫生类限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在面试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两天内提供,逾期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卫生类限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

  卫生类为5月11日,教育类和其他类为5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教育类: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课基础知识两科。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幼儿教师岗位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为幼儿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与教学实践有关的内容。专业课基础知识,应聘一中、六中教师岗位和职业学校数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为所应聘岗位高中段知识,职业学校其他岗位的为所应聘岗位职业学校段专业基础知识,应聘镇街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所应聘岗位初中段知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按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课基础知识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卫生类: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应聘西医、病理、口腔、麻醉、影像、预防医师和康复技师岗位的为西医临床基础知识,应聘中医医师岗位的为中医临床基础知识,应聘影像技师、放射物理技术和计生技术岗位的为医学影像技术基础知识,应聘助产士、护理岗位的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应聘西药师、中药师、检验师、医疗设备技师的为各自专业基础知识。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20%、8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3)其他类: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内容。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须参加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以招聘计划4(含)人以下的按1:3、5-10(含)人的按1:2、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

  应聘教育类岗位(不含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测试方式,讲课测试内容为所应聘学段、岗位的现行教材,其中应聘镇街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岗位的现行教材,应聘职业学校数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为高中学段的现行教材;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应聘卫生类限研究生学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的方式;应聘卫生类西医医师(不含限研究生学历岗位)、护理岗位的,面试分别采取临床基本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测试方式;应聘卫生类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其他类岗位(不含教练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应聘教练员岗位的,面试采取室外操训测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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