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平顶山教育局招聘120名教师公告

2013-04-12 15:27:02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平顶山户籍毕业生。

  生源地是平顶山的应届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急需的特殊专业不限户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殊专业,暂不限教师资格证,要求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应为学前教育专业(方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6.幼儿教师年龄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自2013年4月22日16:00始至4月27日12:00止,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pds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通过审核的考生,按要求于4月26日8:00-27日16:00之前到平顶山市招办服务大厅交报名费72元。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以通过交费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费。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政策:

  1.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交费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3年平顶山市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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