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12 15:40:2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省卫生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目前正开展天目山路科技综合大楼、临安创新基地及滨江病毒病和安评中心的建设,建成后的医科院将拥有一流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并形成天目山路、临安、滨江三大区块。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各1人。所有岗位曾于年初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但未落实人员。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工作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3年7月底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招聘邮箱ykyzhaopin@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均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二)考试

  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考试通过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需要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5月7日上午7:30-9:00到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3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知识。

  笔试结束后在网上公布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倍的,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5月8日-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应接受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招聘条件有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视情况提供本人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科研素养和综合性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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