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示和录用
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省辖市级检察院汇总,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查,报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省检察院或委托省辖市级检察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如被录用,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www.ha.jcy.gov.cn)
省检察院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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