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5.经平坝县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学相应专业应届毕业生经高校推荐,与用人单位及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2013年7月15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派遣证到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安排工作。其他招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试用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拟招聘人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3-4226315
监督电话:0853-4864498
附件:
1、《平坝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2、《平坝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表》
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