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毕业院校就业推荐信、身份证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单、相关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毕业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外地报名者也可邮寄报名材料到人事处。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20日
报名地点:河北大学南院主教学楼703-2室
联 系 人:赵 莲
联系电话:(0312)5079469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71002
2.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招聘考核
基层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笔试和面试(试讲)。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笔试和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学校考核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参加学校考核。
学校对参加学校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组织学校考核,得票数达到考核组成员三分之二的为通过,如超过招聘计划数,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
4.公示
经学校研究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5.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的提供报名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手续。
2.招聘的硕士研究生采用聘用制。
河北大学人事处
2013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