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蜀山区招聘教师130人公告

2013-04-11 12:41:0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5月11 日下午 2:30-4:30 《教学设计》(《活动设计》)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三)面试

  1、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并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中小学教师面试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上课占80分、答辩2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包含两部分内容,每部分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一部分面试内容为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幼儿教育实践知识答辩三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20分,上课50分,答辩30分。第二部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三项,满分为100分,其中钢琴弹唱占40分,舞蹈占30分,绘画占30分。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教体局和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学校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教育体育局和区人社局。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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