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营口市招聘辅警简章

2013-04-11 12:42:10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召开在即,按照省厅及市局十二运安保工作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相关精神,经市公安局批准,市公安局保安公司拟招聘20名辅警,分配至特警支队下属各大队,招聘的主要对象是大专毕业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省公安厅文件(辽公通[2011]293号)关于公安机关将用工(辅警)的人事、工资关系归属当地保安服务公司的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保安服务公司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职责:设卡盘查、巡逻防控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

  1.招收男性20人,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单眼裸视1.0以上。

  4.部队复员、具有驾驶技术者优先。

  5.政治可靠,无前科劣迹、不良行为记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接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在营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一楼 (地址:西市区渤海大街西号,西市区政府西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市中心医院或市中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材料。

  四、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与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300元/月(含试用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自付;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着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识。

  咨询电话:3314966

  营口市保安服务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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