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石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11 12:42:48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进入事业单位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

  此项招聘工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执行,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

  1、大石桥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大石桥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0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