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娄底市双峰县选拔1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

2013-04-10 18:59:1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县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如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的职位和选拔人数如下:

  (一)、县法制办主任1名。

  (二)、团县委书记1名。

  (三)、团县委副书记1名。

  (四)、副乡镇长1名(中共党员)。

  (五)、副乡镇长1名(非党、女)。

  (六)、曾国藩故里管理处副主任1名。

  (七)、县城管局副局长1名。

  (八)、县文广新局副局长1名。

  (九)、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女)。

  (十)、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1名。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团县委书记公开选拔面向全省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员身份的干部,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位面向本县林业系统的干部进行,其他职位面向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不接受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报考)。报名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应当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根据职位特点,规定了各职位报名者应当具备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身份、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资格条件,详见《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2013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

  4、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办法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者在所在单位或乡镇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室领取报名登记表(或在双峰党建网下载),并如实填写。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室初审后,报党组(党委)签署意见,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在报名时,应交验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并提供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免冠寸照3张,每人收取报名费200元。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须提供公务员或参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职位有任职经历要求的,还要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发文机关印鉴)。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新行政中心5433)。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22日(周六、周日照常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738-6822227。

  五、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组织报名后,公开选拔工作分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和研究提出人选方案、讨论决定和办理任职手续等4个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参与,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原则上,各职位准予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0:1。

  (二)统一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科目及相关专业知识命题,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每个职位根据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5:1的比例要求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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