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在2:1以内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内容: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基础等;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范围对象与资格条件中,我市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4月30日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服务或驻马店市生源和户籍在其它地市服务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并经统一审核公示的,不享受加分待遇。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进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396—2812540
市卫生局人事科0396—2913932
附件:1、2013年驻马店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