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者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岗前集训。
(二)聘用的合同制巡防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合同制巡防队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三)招聘人员工资每人1500元/月,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失业保险等,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4-7077712
监督电话: 0354-7223390
介休市招聘合同制巡防队员领导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