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市直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4-09 12:17:3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中招聘:2011届—2013届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毕业生。

2、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市蒙古族中学招聘:2011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毕业生。

以上招聘对象不包括专升本毕业生。

3、特殊教育学校招聘:2011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或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等能力条件。

3、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招聘程序和办法

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教师公告,由人事、纪检、编制、教育等部门及相关招聘单位负责人组成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聘请5-7名专家组成招聘专家组,到有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乌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上贴2寸近期彩照。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应聘者可将《登记表》电子文档发至报名联系电子邮箱进行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3日18∶00。

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没有拿到学历证和学位证,需所就读的院校出具证明,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必须递交学历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初选。初选在有关院校进行,结合报名人员的高考成绩、在校成绩、在校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的面试(试讲)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在有关院校进行。由招聘专家组对初选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讲授所应聘学科内容的一节课。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考核人员。

(四)考核。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对拟选考核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六)公示。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单位正式编制。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待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相关手续。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473-2999594

附件: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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