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2013公开招聘公告

2013-04-08 17:16:51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中的“药品营销实训教师”、“ 制药机械设备实训教师”、“网络管理与维护实训教师” 人员进行面谈、技能测试和试教(采用百分制,面谈、技能测试和试教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中的“校医”、“财会”人员及管理岗位人员(职员)进行面谈和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面谈和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③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4、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①笔试时间:5月11日上午9:00-10:30(笔试时,请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③考场:在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内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注意事项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2、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

  三、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网站发布,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网址:www.gzphars.net

  学校地址:广州市石井凰岗凤凰路298号

  联系电话:86419196,周华老师

  邮政编码:510430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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