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08 17:18:1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手语教师岗位根据招聘对象特点,适当调整对相关项目的体检标准,《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中第一条第(十三)款“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和第(十五)款“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等情形,不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网站(http://www.zjtjxy.net/,人才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315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249293骆老师

  0571-86458581  王老师

  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招聘岗位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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