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别按照拟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大学生村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4月下旬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面试
1、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大学生村官面试同场同题进行。
2、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在两类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在两类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人选。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上岗,并按照相关法规签订聘用合同,从事党建工作。
大学生村官采用聘任制,聘用期一般为3年,由镇(街)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镇(街)、村每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镇(街)、村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可进行续聘,总聘用期一般不超过6年。
本年度内如有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大学生村官职位空缺,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可在参加本次考试且未聘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在两类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选。
附件2:2013年花都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