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和待遇
根据对拟聘用人选的考察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在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每期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由聘用岗位基础工资(包括新闻职称待遇) 交通补贴 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确定)组成(每月平均2500--4500元左右)。
六、本启事未尽事宜,由今日绥芬河报社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今日绥芬河报社公开招聘采编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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