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对本《公告》有调整、补充、提示及其他须告知考生的信息,由船山区人社局在市人社局网站及船山区人社局、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门侧公告,请考生在此期间注意浏览、关注。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浏览、观看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留下两个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 人 社 局:0825-2314211
区教育体育局:0825-2222772
附件:1.《2013年遂宁市船山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