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邵阳市委党校招聘7名教员

2013-04-07 19:08:45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可到另一家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查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职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邵阳红星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各项津贴补贴。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规定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者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中凡有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将按其第二十九、第三十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9-5402633

  联系人:李老师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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