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入选者放弃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得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宜昌市人社局网站和宜昌市委党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宜昌市委党校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