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调职员公告

2013-04-03 12:50:50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选调职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1.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职员;

  2.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3.身体健康;

  4.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深圳特区报、晶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4月3日至4月1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7日-4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06室。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②职员聘任备案表复印件;

  ③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名册表;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项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为1:4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岗位将终止后续选调程序。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方式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306办公室;

  陈先生,电话:23338501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szlhxq.gov.cn/

  附件:1.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位表

  2.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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