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03 12:55:15阅读:0地区:山东.青岛电脑版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中,面试方式为“说课+答辩”的岗位,按照笔试占40%、说课占40%、答辩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总成绩;面试方式为“答辩”的岗位,按照笔试占50%、答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总成绩;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说课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说课、答辩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需提交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察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2-83650757(工作时间内)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017256(工作时间内)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2013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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