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在街道通知报到后一周内到街道报到上班,超过时间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9.工资及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 年龄、户籍、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4月1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8年4月1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3.经招考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4.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5. 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保留录用资格至下次招考活动之前,是否录用由殿前街道公开招考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本简章由殿前街道公开招考编外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