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政策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人事档案挂靠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费由本人承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其中在报名时承诺在转正定级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届毕业生须补齐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人事档案转入天河区教育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工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考核不合格者或在报名时承诺在转正定级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仍未取得的2013届毕业生,解除聘用合同。
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联系人和电话:杨老师、张老师 ;38622519、386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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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目录 .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