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即墨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2013-04-02 17:20:28阅读:0地区:山东.青岛电脑版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和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提交证明专本硕为同一专业系列的学历证书。报考限户籍(生源地)岗位的需提交户口薄。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C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报考城区二级医院药剂科一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即墨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即墨政务网公布。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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