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3年4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内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以及小一寸证件相3张。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1号楼2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吴老师。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职教育相关政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4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www.gzjg.net),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
(5)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我校提出查分申请。
(6)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2、面试
(1)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招聘岗位数员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2013年5月4日—5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A.专任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占60%,面谈占40%;
B.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实操(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实操占60%,面谈占40%;
C.行政管理岗位,包括实操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占60%,面谈占40%;
(4)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我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我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进行聘用,学校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竞聘,确定新的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所聘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