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黄龙县第三轮聘任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

2013-04-02 12:14:08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为了深化计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县拟对10个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职位进行第三轮聘任,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市县《实施意见》和《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黄龙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聘任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全力加强和提升乡镇(社区)计生服务站职能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聘任职位和期限待遇

  全县10个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职位,兼任乡镇(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副科级岗位)。聘任期限三年,享受副科级待遇。

  三、聘任范围和条件

  (一)聘任的范围:

  1、全县党政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系卫生、计生专业学校毕业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和乡镇(社区)基层有计生工作经验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3、现任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纳入本次聘任范围重新竞聘。

  (二)聘任的条件:

  1、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生业务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为人正派,作风过硬,廉洁勤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

  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医疗技术职称者或任期满一届及以上的现任计生站站长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聘任: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理的;

  2、违反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维稳等有关政策规定的;

  3、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四、有关政策

  (一)现任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参与竞聘者,根据聘任制实施以来所任站长年限,给其每年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2分;经确认符合应聘资格人员荣获卫生、计生行业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市级加0.1分,省级加0.2分,国家级加0.5分,以其获得的最高先进荣誉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项目在演讲答辩之后计入应聘者总成绩。

  (二)任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口计生局组成考核小组,按照《黄龙县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考核办法》每年进行一次。对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所在乡镇(社区)计生站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的站长,予以解聘,并取消其副科级待遇。连续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直接续聘为下一轮计生站长。聘任已满一届及以上,在聘任期间或聘任期满到退二线年龄的,予以解聘,享受副科级待遇。聘期内工作优秀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可以同级转任或提拔任用。

  五、组织和程序

  (一)组织实施。本次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聘任工作,在黄龙县第三轮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聘任程序。本次乡镇(社区)计生站站长聘任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凡符合聘任范围、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到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演讲答辩环节;演讲答辩采取当场演讲和答辩、当场打分计分、当场宣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90分计入总成绩,其中演讲30分,答辩60分;按照聘任职位与应聘者1:2的比例,根据应聘者演讲答辩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组织考察及民主评议对象,在其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和全面考察,民主评议包括民主测评和德的评价,按1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应试者的总成绩排名和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县委常委会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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