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被聘用者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本人的全部人事档案和职称档案,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则办理正式聘用(调入)手续。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六、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