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2013-03-29 16:56:2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其余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二、幼儿教师职位三、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教师职位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小学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幼儿教师职位二、幼儿教师职位三说课内容为福建省幼儿园大、中、小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中的一个课时;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面试说课内容为上杭县现行中学教材中的一个课时。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

  ②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学科的基本技能。

  ③幼儿教师职位一的面试内容为检测应聘人员说、唱、弹、跳、画等方面的基本功。

  (五)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 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的面试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参加面试。应聘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

  3、如果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笔试的参加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4、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5、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6、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的下午5:00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确认后,在报考该职位(学科、专业)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面试的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7、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场审核、面试、成绩公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中国•上杭 教育信息网”(http://jyj.shang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学科、专业)的体检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则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