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我县公办小学、幼儿园2009年编外聘用教师需提供2009-2013年的《聘用合同》以及2009-2012年的年度考核表。
⑤《2013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心小学或中心校审核(如符合报考条件,请中心校在网络报名表上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⑥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每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现场报考时收取,其余应聘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完成网上缴费。
2、按上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3、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加分申报:
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一式两份(考生可到县人事局领取或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上杭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核批准后,报考人员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面向“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的中学教师职位不参加省统一招聘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其余职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参加4月20日上午举行的教育综合知识部分的考试,其余职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4月20日上午和下午对应专业的公开招聘笔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需笔试,其余应聘人员参加省统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所有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发放:
1、除“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外的应聘人员,在通过网络审核后在考前一周(4月15日)自行通过报考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面试准考证》由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通知发放,其余面试对象持《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2、面试
(1)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其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