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6人公告

2013-03-29 11:12:1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人才流动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淮办发[2008]22号文件规定办理人才派遣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淮人社发[2011]52号文件执行。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地矿
1
40岁以下
大专以上
地矿类专业
中级
通风
1
30岁以下
大专以上
通风类专业
土建
1
30岁以下
大专以上
土建类专业
化工
1
30岁以下
大专以上
化工类专业
机械
1
30岁以下
大专以上
机械类专业
电力
1
30岁以下
大专以上
电力类专业

 

  注:年龄40岁以下指1973年4月7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3年4月7日后出生

  淮南市人才流动中心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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