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安溪县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2013-03-28 11:24:30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现场提交有关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服务证书、考核情况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务员局(人事局)出具的证明,如未能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安溪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面试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面试成绩占50%和笔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

  (一)笔试

  4月20日全省统一笔试,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参见附件2:序号2至30),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其中职业教育类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唯一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或7月。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学科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线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研究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安溪教育网相关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百分制总成绩(笔试+面试,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考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下同)。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在安溪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考专业岗位设置,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任教岗位。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具体工作岗位在面试前公布。

  岗位选择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职在编教师;试用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享受安溪县公办教师各种工资福利待遇。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