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笔试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和网上缴费办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负责。
2、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10%、20%毕业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证明1份;
(5)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7)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时间: 5月16—17日。
4、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按省有关招聘工作规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进行。
1、笔试工作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3]14号)有关规定执行。
(2)全省统一笔试时间:4月20日;
(3)成绩公布时间:5月10日前。
2、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含免笔试对象面试名额;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其他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面试。
(3)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的为准。
(4)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5)面试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招聘人选确定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聘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拟聘用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综合成绩70分为合格(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报考闽清一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5分为合格,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笔试成绩高分者。报考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对象参加本县组织或委托市级机构考试,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5分为合格,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3)拟聘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对象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拟聘用幼教专业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弃权聘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聘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被聘用对象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含试用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