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莱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示网址: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srsj.gov.cn)
莱阳市教育网(www.lyedu.org.cn)
咨询电话: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0535-7269935
监督电话: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3365512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