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2013-03-26 23:43:41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4、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核(审查)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核(政审)

  1、考核(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7)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弄虚作假。

  (8)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人事档案。

  (9)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往届毕业生未能提供人事档案。

  (10)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聘用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审查)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及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联系电话:0852-8228189

  监督电话:0852-8432219 0852-8424848

  附件:红花岗区招聘教师职位表

  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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