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从事房地产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岗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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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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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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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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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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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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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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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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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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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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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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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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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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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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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16:30。(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博望区人力资源市场(博望区刃模具城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内)。
3、报名时请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和证书的原件(留交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所有报名者需如实填报和提供各类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同时,若应届毕业生今年未取得以上学历、学位条件要求的,录取的资格将取消。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否则不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5、各职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
三、考试、体检与考察
1、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拟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及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由区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扣除保险前约3800元/月左右),购买五险一金,享受绩效考核奖,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五、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政策咨询电话:6776910、6776911。
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