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岩市儿童保育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3-22 18:58:29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体检由市妇联和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报名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二天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经市妇联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同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拟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妇联和市儿童保育院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定聘用人选

  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 “龙岩人事网”、“龙岩教育网”公示7天。

  十、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0597-2308806、2685123 ;

  咨询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4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监督电话: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97—12380。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

                                                     2013年 3月18日

    

附表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职位代码

职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

职称

专业类别

性别

年龄

招聘

范围

其它条件

01

幼儿

教师(一)

 

2

大专

以上

不限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不限

35周岁

及以下

(1977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全省

有教师资格证;有三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第一学历是中专的,须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幼教专业毕业。

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具有小中高职称或属于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的(以教育局或人事局颁发的证件或文件为依据),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02

幼儿

教师(二)

3

大专

以上

不限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音乐学

不限

25周岁

及以下

(1987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全省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其中:音乐学专业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的);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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