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麻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实施方案

2013-03-22 19:06:14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2、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拟引进人选的知识水平、能力与岗位要求是否相适应。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所明确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试用期间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点及时间:

  省内设三个报名点,即: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贵州大学、遵义医学院。

  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29日;

  贵州大学报名时间:2013年3月30日;

  遵义医学院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

  (三)面试(面谈、测评)

  1、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面谈或测评)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麻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工作在麻江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专业进行面试。

  (1)对博士(正高)报考者或报考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谈(考核)方式进行。

  (2)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采取以下办法进行:

  对报名应聘的考生,一般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我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

  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测评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不再退回考生)。

  (四)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麻江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麻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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