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招聘1名工作人员

2013-03-21 16:05:30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照长沙市规定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并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工作期间经考核优秀者,可以入选社区主职。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446668

  3、联系人:杨 华

  附件:文艺路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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