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239名人员实施方案

2013-03-20 23:59:43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下午2:00至5: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含助产)、口腔(含五官科)、检验、影像、公卫(含妇幼、预防医学)、药学、中医、麻醉共9个专业。

     (4)笔试结果公布:本科、大专毕业生、随军家属、硕士研究生职位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博士学位职位的报考者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临床能力考核环节。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至4月28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表现、服务理念与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考生报名后凭“临床能力考核通知书”,按所报考单位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为期两周的临床能力考核。临床能力考核组对应聘者测试情况进行评分。所有临床能力考核在2013年4月17日前完成。

     (三)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要求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要求博士学位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临床能力考核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如某职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同类职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调剂。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四)考核和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和程序于2013年5月 30日前到花都区卫生局人事科办理录用手续(提交学历鉴定证明书原件,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缺职位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遵循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新街、天贵、清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新进人员符合法定退休条件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休的,参照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标准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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