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热爱教育、卫生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四)年龄要求: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系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经市编委会批准的招聘计划共12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单位
|
所需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口腔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医学检验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医学影像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推拿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护理专业
|
4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药剂学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药物化学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中药药剂学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英语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合计
|
12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