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热爱教育、卫生事业,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四)年龄要求: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系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经市编委会批准的招聘计划共12名,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单位 | 所需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口腔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医学检验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医学影像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推拿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护理专业 | 4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药剂学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药物化学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中药药剂学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英语专业 | 1人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以下 | |
合计 | 12人 |
以上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备案登记。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按招聘方案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现场确认: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试费每科45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3(特殊专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1:2),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报考取消职位的原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
(二)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