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附件:
3、证明材料式样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9日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附件:
3、证明材料式样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