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烟台莱山区选聘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

2013-03-19 11:56:1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附件:

  1、莱山区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考指南

  2、烟台市莱山区选聘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

  3、证明材料式样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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