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3、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如为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需为法学专业);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6、获省级优秀公诉人、省级办案能手、省级调研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称号和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1篇文章的公务员优先考虑。
7、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 ;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司法考试等证件以及省级荣誉称号证书、发表文章刊物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邮编:528500)。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根据选调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选调对象,进入下阶段考评。
五、考评、考察:
1、笔试;
2、面试;
3、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4、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择优选用;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拟转任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57-88285328廖先生;
0757-88285007黎小姐。
二Ο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