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音体美专业人才公告

2013-03-18 22:08:3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体检:体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组织考核。

  4.考核:由伊金霍洛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主要从拟聘人员遵纪守法、道德品行、院校德育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经伊金霍洛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聘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在教育系统的服务期不低于10年。

  七、其他

  (一)伊旗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幼儿园教师竞聘者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

  (二)在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有其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及今后类似招聘活动的资格。

  (三)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方案由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伊金霍洛旗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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