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选聘164名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3-03-18 12:14:41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酌情核减选聘计划数。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科目:综合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已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6月10日后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 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于6月13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上公布。

  5.资格复审

  时间:6月17日9:00—6月18日17:00

  各县(市、区)、功能区在规定地点(详见附件3)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6月20日9:00—17:00到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上公布。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两项计划”人员一并纳入考核。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考核合格者按选聘计划的1 :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替补人员,并在所辖门户网站和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 “两项计划”人员(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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