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村官招考公告

2013-03-18 12:12:14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9、公示(5月30日至6月1日)。由省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由市(地)受理有关报考本地区考生的举报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聘人选的,取消选聘资格。

  10、签订服务合同(7月中下旬)。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人选由市(地)审核,经省委组织部批复后,由各市(地)按照批复意见商县(市、区)确定拟聘岗位,以县(市、区)为单位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合同,一式三份,选聘大学生、县(市、区)委组织部各一份,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一份。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11、培训上岗(7月中下旬)。由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对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安排选聘对象与聘用单位对接,选聘人员上岗。

  七、组织实施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地)共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黑龙省委组织部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37465;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53603274。

  各市(地)、省直管试点县(市)委组织部咨询服务电话请在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 )及时查询。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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